黄石市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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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下发后,黄石市多方位、多渠道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形成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良好氛围。
一是市委领导高度重视。2月25日,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周先旺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老干部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旻同志要求,“要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组织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通过电视和报刊等媒体传达学习。2月2日,我局下发通知,组织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收看2月4日的《新闻联播》,学习2月5日人民日报《中组部答记者问》,让老同志及时了解中央最新的老干部工作政策精神。
三是组织局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2月15日新年上班第二天,我局就组织局中心组成员进行学习研讨,逐字逐句学习研讨,逐项逐条分解讨论,并结合贯彻《意见》精神制定了《黄石市2016年老干部工作要点》。
四是组织全市各单位集中传达学习。3月14日,我市召开传达贯彻《意见》精神专题会议,县(市)区老干局长、市直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印发了学习资料,集中传达了《意见》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行了初步安排部署。
五是围绕贯彻《意见》精神开展专题调研。自3月中旬开始,黄石市委老干部局组成四个调研组,围绕宣传和贯彻《意见》精神,到各基层老干部工作部门开展宣传和调研活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办法。
下一步,我局将召开全市老干部工作会,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并继续开展综合调研,组织离退休干部座谈,结合黄石实际为市委代拟贯彻实施办法。还将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进行集中传达学习,并在《黄石日报》开辟学习贯彻情况专栏,进一步抓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黄石市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