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附件
(五)名词解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内容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2.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
3.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
4.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在“五个湖北”建设中作出新贡献。
5.加强调查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和完善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宏观管理和督促检查,指导做好全省老干部工作。
6.承担省委、省政府安置当时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到省城休息的老红军、老八路,地市州委的书记、专员(市长)和省直机关厅级以上老干部等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易地安置的老同志、遗嘱、老大姐以及本单位退休同志的服务工作。
7.承担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成员和省管厅级老干部党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全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具体工作,承担老年人学习教育的教育管理工作。
8. 组织引导老干部从事关心、教育青少年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共4家纳入部门预算,基本情况如下:
1.湖北省委老干部局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厅局级党政机关,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调研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2.湖北省政府休息干部管理办公室: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4个机构:秘书科、后勤科、服务一科以及服务二科。
3.湖北省老年大学(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6个机构:综合处、教学管理处、活动管理一处、活动管理二处、宣传调研处以及培训管理处。
4.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655.22万元,比上年总收入7495.19万元增加160.03万元,增幅为2.14%,增加部分为基本支出增加55.97万元,项目经费增加104.06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津补贴、自然增资以及2018年工作任务有所调整,增加相应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88.96万元,上年结转(余)666.26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5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3.2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0.34%;项目支出3801.9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45.41%。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8.9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109.68万元,占比为44.06%,比上年人员经费2960.04万元增加149.64万元,增幅5.0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增资及职务、职级情况变化因素;二是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统筹安排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单位负担部分,纳入部门年初预算;三是新增调入人员经费支出。
2.公用经费639.17万元,占比9.06%,比上年公用经费735.25万元减少96.08万元,减幅13.07%,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切实减少各项经费支出。
3.项目经费3310.11万元,占比为46.88%,比去年项目经费3197.9万元增加112.21万元,增幅3.51%,主要原因:2018年因年度工作有所调整,相关经费相应调整。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支出95.19万元,比上年101.94万元减少6.75万元,减幅为6.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12万元,与上年12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8.6万元,比上年35.35万元减少6.75万元,减幅为19.09%。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我部门缩减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维护费54.59万元,与上年54.59万元持平。
(四)2018年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639.17万元,比上年735.25万元减少96.08万元,减幅为13.07%,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切实减少各项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53.4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53万元,邮电费22.25万元,物业管理费25.28万元,差旅费8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2万元,维修护费11.7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劳务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46.35万元,福利费57.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12万元。
(五)2018年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737.98万元(含其他资金494.26万元),主要采购内容是办公设备及耗材108.9万元、印刷113.01万元、会议48.68万元、培训6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3万元、物业管理项目429.8万元、绩效评价、财务审计30万元以及房屋维修、专用设备购置等项目计904.58万元。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表(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080503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6.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7.医疗保障(21005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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