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组织老干部为党风廉政建设护航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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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以来,黄石市坚持在退休或退居二线干部中选聘干部监督巡察员、党风党纪监督员,协助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访民情、查案情、报信息、提建议,为党风廉政建设护航,取得明显成效。
建章立制,健全监督巡察工作机制。通过制定《黄石市实行干部监督巡察制度的规定》、《中共黄石市纪委党风廉政巡视制度》、《干部监督巡察员、党风党纪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对监督巡察的职责权限、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和纪律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行文公示、接受监督。按照“定期培训、定期交流、定期通报”和“一月一碰头、一季一总结,两年一调整”的方式,不断发挥了老干部在监督巡察中的宣传指导、收集反馈、参谋辅助、示范带动、监督评议的职能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先后有7个批次、300多名老干部被选聘担任市、县(区)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监督巡察员和党风党纪监督员,使这项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发展。
下情上达,畅通监督巡察工作渠道。为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监督巡察员、党风党纪监督员采取不定期巡察和多途径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一段时间,针对部分县(市)或乡镇干部中“走读”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监督巡察小组写出专题报告,引起市委高度重视,市委组织部专门对“走读”干部的公车接送、早出晚归等问题作出规定,提出要求,加强了对干部的管理。近几年来,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干部监督巡察员、党风党纪监督员通过全面巡察和调查研究,先后向市委反映干部工作信息267件次,廉政建设信息71件次。根据这些信息,组织上对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干部予以肯定和表扬,对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的干部,及时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防患未燃,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履职尽责,助推监督巡察工作深化。2011年,全市三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为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老干部巡视组跑遍黄石所辖4个城区和大冶市、阳新县的28个乡镇,向各级领导干部及各界群众发放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4000多份,开展问卷调查并回收问卷2000多份,收回意见150多条。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配合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了1起电话拉票行为,处置有关责任人2名,使黄石市换届纪律知晓率连续6个月全省排名第一,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全省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黄石市组织工作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
去年底以来,由老干部组成的5个巡视组,重点对市(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以及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巡视;今年开春,他们又配合市纪委“春雷行动”,对部分单位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共发现各类问题196件次,组织上查证核实后,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实行诫勉谈话或责成写出深刻检查,个别问题严重的给予了免职处分。
黄石市组织老干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发挥了老同志
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使之成为匡扶党风政风、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黄石转型跨越发展的一支有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