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3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23〕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预算内容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作用,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立德树人宗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寓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光荣革命传统,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3.加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教育,引导他们锻炼强健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4.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以及自我保护教育,帮助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树立法治意识,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坚持预防为主,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爱护青少年,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努力创造条件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6.加强“五老”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老同志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等独特优势,支持和鼓励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建设一支具有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1个机构:办公室。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入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收入350.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55.1万元减少4.26万元,减幅为1.2%。其中:
(二)预算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350.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55.1减少4.26万元,减幅为1.2%。其中:
1.基本支出195.8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54.78%,比上年预算数194.1万元增加1.74万元,增幅0.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做实部分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15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45.3%,比上年预算数161万元减少6万元,减幅3.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勤俭节约,精简会议,压缩会议数量和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1.01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3.4万元,福利费4.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中“三公经费”支出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9万元减少0.3万元,减幅5.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1.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万元减少0.1万元,减幅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我单位缩减接待开支。预计2023年公务接待18批次、95人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万元减少0.2万元,减幅5.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和范围,缩减公务用车费用。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
根据省车改办批复,核定我单位车辆编制1辆,目前保有公务用车1辆。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和湖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加强采购需求源头管理和履约验收结果管理,确保实现政府采购绩效和政策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金额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湖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会议费、印刷服务、车辆租赁服务和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项目可不列入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绩效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我单位2023年度预算绩效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47.5万元。
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执行单位: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经费预算为147.5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活动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车辆租赁服务、办公室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维护费、聘用人员劳务费、评审费、讲课费、体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暑期集中学习及节日慰问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新增资产购置费、捐资助学费、日常办公杂支等。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年度目标1: 充分发动全省各级离退休干部和“五老”,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强化青少年合法权益。
长期目标2:加强、完善关工委队伍的建设。
年度目标2:保证关工委队伍的组织机构完善、加强人员的经验交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与上年无变化。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8.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9.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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