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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局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3-10-10 浏览次数:17921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鄂发[2013]15号)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群组发[2013]1号)要求,今年下半年,我局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教育时间从7月上旬开始,不少于3个月。为确保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取到实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局领导班子和处以上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老干部工作的能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为全面提高我省老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和老干部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以局领导班子和处以上干部为重点,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做到真触动,取得真成效。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具体要求是: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化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二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认真查找全体党员特别是处以上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老干部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各处室、各单位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是坚持领导带头,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落实。
   三、方法步骤
   按照省委安排,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在2013年下半年进行,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从7月上旬开始,到10月下旬基本完成。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8日-8月18日)。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
   1、学习教育。7月上旬,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7月中旬召开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和工作部署。随后采取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关论述、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和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法规法纪,学习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省直有关为民务实清廉系列讲座,请专家学者作理论、历史、法纪等方面的专题辅导。局中心学习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各处室各单位每周集中半天时间学习和研讨,局领导参加分管处室和单位的研讨活动。干部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同心共筑中国梦,组织全省老干部先进事迹报告团搞好巡回报告和组织省老干部艺术团进高校巡回演出活动,以及在全省老干部中开展“我经历的党的群众工作”征文活动。
   2、听取意见。一是深入基层听取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度老干部工作课题调研,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市州、县市区、省直部门,采取有效形式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基层老干部工作部门、广大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三万”活动联系点和其他工作联系点听取意见。二是召开全省老干部局长座谈会,结合搞好老干部工作半年总结,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搞好书面征求意见,在适当范围内印发征求意见评价表,听取局系统和省直、市州县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四是对近几年来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梳理涉及的相关意见建议。同时,协助省委督导组做好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工作。各处室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适当方式征求工作相关的意见建议并及时上报。从而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在深入学习、征求意见过程中,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理论的镜子、历史的镜子、法纪的镜子、典型的镜子、群众的镜子,边学习边思考、边反思边检查,做到思想上有真触动,认识上有真提高。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8月15日-9月25日)。重点是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1、深入分析问题。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并将梳理出来的意见建议报省委督导组。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省委第五督导组将向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会同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2、开展交心谈心。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重点谈思想、谈作风,相互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单位处级干部谈心,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处室干部交心谈心,帮助指出问题和不足。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全体党员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查找的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阅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送省委督导组审阅。分管局领导审阅分管处室和单位处级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科以下干部和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4、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送省委督导组审阅,省委督导组到会指导。局领导要认真落实双重生活会的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和分管处室(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局领导和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进行。要发扬整风精神,做到“讲党性不讲情面、讲原则不讲关系、讲问题不讲成绩、讲真话不讲套话”,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5、评价反馈。省委督导组对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同时,会同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
   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参照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做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9月25日-10月30日)。重点是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分别提出整改的目标、内容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局领导班子和每个处室(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监督。
   2、抓好整改落实。对纳入整改方案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项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马上整改;对于比较突出、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做工作,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加强研究,创造条件,采取措施逐步解决。集中整改告一段落后,要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尤其要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围绕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深入落实“三短一简一俭”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压缩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精简合并。二是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深化“三抓一促”和“治庸问责”活动,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和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三是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认真检查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四是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要明确专项整治责任,实行专班推动。
    3、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践行“六民要旨”,牢记民评民说是标准、民心民力是依靠、民意民声是依据、民愿民盼是方向、民惠民富是目标、民苦民痛是失职,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教育引导群众,用群众的心思为群众做事,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群众需求;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主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形成符合实际、体现群众意愿的正确决策;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案接访下访,敢于直面困难,有效化解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
    4、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始终,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要巩固和扩大局领导班子联系基层老干部工作部门以及开展“三万”活动、结对共建、扶贫帮困工作成果,注重总结相关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局领导班子直接联系基层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完善老干部工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重大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联系老干部常态化长效化。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领导班子领导下开展,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马在学为组长,巡视员胡家勇,副局长周辉义、吴丕华、项俊,副巡视员李纪刚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副局长周辉义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局系统抽调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并相应设立综合组、督查组和宣传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督查、宣传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相关日常活动事务。各级党组织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吃透政策原则,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保证活动质量。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党支部的活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周密组织,强化督导。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搞好思想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科学谋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全省和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方案,严格遵循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各单位探索创新,灵活安排各环节的工作,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使“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沉到基层一线,面对面指导活动开展,防止简单笼统发号施令。要加强分类指导,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要全程督导局系统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搞好具体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简便易行的活动方案,及时上报并抓好落实。
   三是统筹兼顾,搞好宣传。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学创”活动和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践、提高老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相结合,与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促进老干部发挥作用和学习活动场所建设、完成我局有关重大工程项目、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相结合,与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乐于奉献、亲情服务”活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争优相结合,突出主题,明确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与此同时,要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荆楚夕阳”网站、《湖北老干部工作》、《湖北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当代老年》等杂志刊物以及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宣传报道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培养典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中共湖北省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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