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举办全市老干部工作业务培训班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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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落实好老干部待遇,咸宁市于8月29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老干部工作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老干部局长、市直单位老干部科长及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培训。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郭扬城在培训班讲话指出,举办培训班是适应新形势、破解新难题、立足新起点的需要,是指导全市落实好老干部“两个待遇”的根本遵循。他强调,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大有可为;要真正实现“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工作目标,老干部工作者要主动作为;要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做好下半年的工作要奋发有为。全市老干部工作人员要以业务培训为契机,结合实际,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做好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各种准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不断开创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培训班上,副局长徐刚健围绕离退休费、护理费、特殊困难帮扶救助机制、共享成果机制等10方面系统阐述了老干部生活待遇的各项政策,指出了全市各级在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要求大家坚持“略为从优”的原则,创造性地落实好老干部生活待遇,切实为困难老干部排忧解难。副局长金世杰从坚持八项制度、加强两项建设等方面讲解了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的基本内容和有效做法。(咸宁市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