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老干部工作 如何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4-12-18
浏览次数:23450
黄冈市委老干部局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老干部工作与发展老龄事业密切相关。作为老龄事业先行实践者的老干部工作,如何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是给老干部工作部门提出的一项新任务、新要求和新课题。通过对罗田、英山等地深入调研和认真思考,本文对这一新课题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老干部工作能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借鉴的基本经验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2013年全国老年人口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罗田、英山两县现有离退休干部7012人(其中离休干部152人,退休干部6860人)。两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144467人,占两县总人口的14.54%。其中:农村老年人127215人,占83.4%;城镇老年人17252人,占16.6%。80-89周岁的老年人12323人,90-99周岁的老年人有890人,100周岁及以上46人。面对人口老龄化如此严峻的现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对老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老干部工作要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老龄事业发展道路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的新要求,这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是老干部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党的工作部门,老干部部门必须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使离退休干部这个特殊群体始终成为党的执政资源,使老干部工作者深怀感情、主动服务离退休干部,为全社会尊老爱老敬老助老探索道路,为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离退休制度建立32年来,在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服务管理老干部、文化养老等方面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可供老龄事业发展借鉴。
(一)推行目标管理,创优老干部工作环境
多年来,包括罗田、英山两县在内的很多地方和单位,通过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管理。每年初,由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县委副书记代表县委与各乡镇和县直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老干部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严格考评。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注重发挥各级党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督办作用,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共同为老干部工作出力,形成了尊重关心老干部、重视支持老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两项建设”,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联系老干部制度。在春节、敬老节等重大节日分片走访慰问老干部,广泛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问计、问需于老干部。二是注重党内关怀,深入推进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争当“四好”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和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激发老干党支部和离退休党员创先争优。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做实做细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和完善阅文学习、情况通报、走访慰问、参观考察、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制度,确保离退休干部能及时了解当前形势,做到思想常新、信念坚定、理想永存。
(三)建好保障机制,确保老干部生活待遇
一是建立了分类保障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各类不同性质单位的离休干部离休费、津补贴和丧葬费、抚恤金等生活待遇执行同一标准,实行财政供给与社会保险相结合的办法予以保障。二是开辟了离休干部就医绿色通道。如罗田县对离休干部医疗实行统一管理,门诊医药费实行“分类管理、定点发药、专人记账、直接报销”,离休干部持医疗手册直接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取药;住院医药费由医保局按规定实报实销,极大地方便了老干部就医购药,对全年未住院的离休干部实行现金奖励,受到离休干部的欢迎和好评。三是建立了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机制和特困帮扶机制,离退休干部可与在职干部共享综治、党建、文明单位三项奖励工资。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建立老干部帮扶基金,解决特困离退休干部及老干部无固定收入遗属的困难。
(四)开展学习活动,引领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老年大学建设,发挥老干部活动中心主阵地作用,带动和促进各地各单位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定期开展老同志喜闻乐见的活动,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干部的幸福指数。
(五)抓好组织引导,充分发挥老干部余热
一大批老干部在关工委、老促会、新四军历史研究会、老年体协、老年书画研究会等老年社团和文艺组织中任职,在弘扬优良传统、关心教育下一代、捐资助学、青少年普法、“网吧”监管、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中余热生辉,在全社会老年人中发挥引领、带头作用。
(六)强化管理服务,满足老干部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一是推行离休干部走访联系和亲情化服务承诺制度,做到日常服务到位、重点服务到家、特殊服务到人,受到中组部好评。二是扎实推进老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建立“12349”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老干部提供“一键通”生活便利服务,使社区资源和服务为老干部带来更大的便利。三是加强分类指导。按照中组部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文件规定,老干部工作部门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对退休干部进行分层分级分类管理。
二、老干部工作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理念观念落后。2011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上提出“老干部工作要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老龄事业发展道路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的新要求。近两年的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对这一新课题进行重点研究。老干部工作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首要是准确把握当前老干部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老龄事业虽在“十一五”期间有了很大发展,国家也制订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但在快速发展的老龄化进程中,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养老和医疗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滞后,老龄服务市场发育不全、供给不足,老龄社会化服务需进一步提升,老年社会管理工作相对薄弱等等。广大老干部工作者对这项工作了解甚少、认识不足,没有树立起老干部工作要主动融入、积极引领老龄工作的理念,不能很好地用市场、社会、整合的理念来推进老干部工作。目前对离退休干部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理论研究存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真正把老干部工作与老龄事业发展结合起来进行全面、科学、系统地深层次研究的理论文章、资料还不多见。
二是部门间沟通对接不够。老干部工作者片面认为老干部工作和老龄工作无交集,隶属关系、分管领导、工作重点、管理服务对象和执行的政策各不相同,因此在日常工作中与民政、老龄部门沟通交流少、信息不对称,配合对接不够,导致有的老干部问到一些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老年人优待、优抚等方面的政策,老干部工作人员解答不了。老干部工作者既没有针对涉老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老龄事业投入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老龄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工作思路和发展模式等方面与民政、老龄等部门进行探讨交流,也没有围绕如何实现理念和手段升级,借助开发整合、共建共享的理念来推进老干部工作,用社会化的方式来服务老干部进行积极探索,为走出一条老龄事业发展道路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三是政策不够健全配套,对现行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工作的探索引领不够。目前全国虽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但城乡差别较大,保障水平还处于很低层次。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多轨运行”,不同制度待遇差别大,公平性不足,为社会所诟病。由于政策制度设计的滞后或缺失,从2006年开始,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正常增资机制一直没有出台,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8年没有随在职干部工资增长,而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起已连续调高10次(目前为2000元/月),已经赶上甚至超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退休费。而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只有55元/月,不仅大大低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城居保,而且还低于农村低保金标准(不到一半)。不同性质单位离退休干部待遇也存在一定差别;退休越早退休费越低(尤其是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待遇更低);津补贴区域差距大。有的政策不同步,如增加津补贴、抚恤金等生活待遇,往往是先机关、后事业企业,既增加了基层落实的难度,又人为制造矛盾,老干部多有怨言。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也存在亟待完善之处,医疗统筹金标准和统筹层次偏低,抗风险能力不强;用药目录偏窄、偏紧,大病离休干部自费比例过高,老干部在外就医报销繁琐等。老干部“两费”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既对老干部“两费”落实有影响,也对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障工作水平的提升示范不够。
四是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滞后,对老龄事业促进不力。近两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密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将老龄事业纳入了“十二五”规划,但由于财力所限,在城市总体规划、新建社区配套、新农村建设中,未能充分考虑托老所、老年医院、老年学习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长远规划不足,居家及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大多数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老年事业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都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与其他公共事业发展反差也较大。尽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高度重视,但对于罗田、英山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县,建设能够满足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休闲娱乐需要的老年大学、活动中心,资金压力相当大。目前两县新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正在建设(扩建)之中,新建的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主要面向离退休干部,各单位的老干部活动室规模小、功能不全,满足不了社会老年人的日常学习活动需要,对老龄事业促进不力。
五是老干部门引领社会敬老风尚不够,敬老氛围不浓。一些社会投资的旅游景点、文化服务单位、公益行业,因考虑自身利益,不愿承担老年(包括老干部)优待的社会责任,存在优待政策不落实或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受拜金主义思想影响,传统的社会美德、孝道意识有所弱化,尊老、敬老、助老的氛围不浓,有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不履行赡养义务,忽视甚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作为党和国家宝贵财富的老干部,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重视,老干部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有的单位(如破产改制企业)和老干部子女将老干部视为包袱,满足于落实老干部的基本待遇,老干部精神生活、文化养老等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对老龄化加剧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关注研究不够。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对老龄工作、老龄事业没有起到很好的引领作用。
六是老干部工作和老龄工作组织保障弱化。基层老龄工作机构队伍不能适应老年事业发展的需要。目前,两县老龄办均仅有编制2-3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格局尚未形成。基层老龄工作机构普遍存在着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一些乡(镇)的老龄工作办公室的工作都由民政办承担,老年人协会建立后的开展活动的经费没有保障,老年人工作难以开展。基层老干部门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县级老干部局在职在岗人员少(6-8人),由于上级文件没有明确退休干部管理内容、管理办法,受人力物力财力所限,目前老干部局主要以服务离休干部为主,对退休干部的管理不够,没有完成老干部工作转型的“华丽转身”。基层单位大都未按规定设置老干部工作机构,老干部工作人员基本为兼职,有的身兼数职,对投入的精力非常有限,不能适应繁重的老干部工作。老干部工作主要还是靠老干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大合唱”,这些都对老龄工作的促进不力。
三、对当前老干部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按照中央领导关于“老干部工作在整个老龄工作中应该走在前面”的指示和要求,我们必须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怀感情、主动服务,为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在理顺管理体制上下功夫。首先要整合力量,建立统一高效的老干部工作管理体制。探索建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与老龄工作委员会有机融合,加强领导力量。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发改、人社、国土、住建、规划、卫计、文化、教育、广电、体育、旅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健全党政主导、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齐抓共管的老干部工作格局,从而加大协调力度。建议将老干部工作部门改为党委、政府共同管理的工作机构,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将分散在组织、人社、民政、老龄等部门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实现老干部工作资源最优整合。探索建立部门沟通联系协调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联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与民政、老龄工作部门沟通,加强协调,积极探索老干部工作在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举措,并逐步形成便于操作的体制、机制。
二是要在待遇落实上下功夫。在政治待遇方面,加强“两项建设”。在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与引领老年群体紧跟形势、统一思想的融入上下功夫。通过开展政治教育和主题活动,建立和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有关制度,促进老干部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始终成为党在基层组织、在老年群体中的一支中坚力量,成为老年群体的主心骨,从而引领广大老年人紧跟形势、传递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老干部团体、协会组织、兴趣社团中建立党组织,形成专门针对老年人党员的教育管理模式,在离退休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激发离退休党员活力。从而更有效地发挥老干部党组织对老年群体的凝聚作用。
在生活待遇方面,发挥机制保障作用。建议根据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物价水平,建立离休干部“两费”同步增长机制,缩小津补贴地区差,出台平衡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相关待遇文件。建立随工资、物价等因素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推动离退休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向省级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建议省里重新修订老干部医疗、诊疗、服务三个目录,将一些疗效好的广谱新药纳入药品目录,提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减轻老干部的医疗费用负担。加快实现离退休干部异地就医和医疗费用异地结算,方便异地居住老干部就医购药。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加快不同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目前新农保和城居保已经并轨,下一步要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让离退休人员在“一口灶”里吃饭,体现制度的公平。逐步推进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提高城乡养老、医疗保障水平及高龄补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保障标准,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老干部和老年人都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三是要在示范引领下功夫。离退休干部是老年群体中的特殊群体,虽然只占老年人的少部分(全国离退休干部约占老年人的十分之一,罗田、英山两县离退休干部平均只占老年人的4.85%),但他们却是老年人中的精华和先进代表。一要发挥“文化养老”的引领作用。通过加强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建设,发挥文化养老的主阵地优势,将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以争创示范型老年大学为目标,发挥县级老年大学的龙头作用,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在乡镇设立分校,在村级设立老年人学校。各级老年大学在满足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的同时,做好对外开放,最大限度满足离退休干部和社会老人需求,以此促进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结合老同志居住分散、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实际,开设流动课堂,增强老年大学的吸引力。要适应网络等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的形势,运用网络拓展学习活动阵地,通过qq、微信等及时通讯工具,开办网上老年大学,开展电化远程教学。在活动中融入文化元素,突出“文化”、“养生”主题,注重培养老干部参加文化活动的兴趣和内在自觉性,通过老干部带动老同志,壮大参与文化养老的群体。在满足老同志精神文化需求、着力扩大参与度和覆盖面的前提下,逐步提升文化活动的水平、品位和层次。二要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示范带领作用。在发挥老干部作用方面,要做好组织引导,分类指导和搭建好平台载体。大力培育和发展新的涉老组织和团体,动员更多的老年人参加到这些组织中来,发挥老党员、老干部在其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老干部当好示范者、引路人,带头做老龄社会的“时代老人”,实现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通过组建老干部政策法规宣讲团、科技文化传播团、传统教育报告团,积极搭建关心教育下一代、捐资助学、广场文化、楼道文化、社区服务、监督宣讲等平台,发挥老干部作用,为“五老”和其他社会老人发挥作用提供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老年人在社会公益事业、文化教育、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服务县域经济中发挥余热,不断丰富全社会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从而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要在对接融合上下功夫。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老干部逐渐从“单位人”变为“社区人”、“社会人”。老干部工作也要谋求与社会资源、社区资源相配套的最佳工作模式。要利用社会养老、社区养老资源来弥补老干部门人员、精力、资金等方面的不足。要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党和政府社会管理范畴,通过社会治理和社区网格化平台,把为离退休老干部、老年人服务工作纳入社区服务范围,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通过整合资源,完善为老服务网络,可依托老年社会组织、老年公寓和公共福利设施为老干部服务;利用社区资源,与居家养老相结合,建立健全相应的居家养老体制、机制和制度。如依托社区党员先锋岗服务网格,建立就近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就近医疗网络;依托社区党员远程教育点,建立就近学习网络;依托社区市民学校平台,建立就近发挥作用网络;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紧急求救网络等。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契机,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设施,纳入小区(村)配套建设规划,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无偿服务、社会责任服务、产业推进服务等举措,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老年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权益保护、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将老干部工作与老龄事业并轨发展、互利双赢,探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护理—医疗”“三合一”的养老服务体系。
五是要在组织保障上下功夫。切实加大老干部工作领导力度,将其列入各级党委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和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各级党组织管党责任和各级领导干部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强老干部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文件)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9]29号文件)规定,建议省委老干部局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委,按照新时期离退休干部统筹服务管理的要求,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具体指导意见,出台退休干部管理办法,便于各地、各部门操作,确保老干部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相对稳定,与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对老干部工作人员和老龄工作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适当倾斜,老干部工作人员定期与老龄办工作人员交流轮岗,营造心情舒畅、宽松和谐、拴心留人的良好工作环境,激发老干部工作队伍和老龄工作队伍内在活力。要加大对老干部历史功绩和老干部工作宣传力度,宣传人口老龄化和老干部、老年人的重要社会价值,将老干部工作和老龄工作列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定期开展评选敬老孝老典型、为老服务模范和道德模范活动,强化全民敬老意识,弘扬中华孝道文化和社会主义敬老孝亲新风尚。老干部门要及时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老少结对帮扶、青年志愿服务、和谐家庭创建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推动老干部工作创新发展,从而引领老龄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