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突出“四学” 党员春训见成效
发布人:宋建春
发布时间: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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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至3月6日,宜城市委老干部局利用为期9天的工作日,采取集中辅导和畅谈体会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局机关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春季学习培训活动,通过突出“四学”,引导大家加强思想武装、提升业务素质,达到了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和学有所成的预期效果。
一是学习廉政工作规定。通过辅导学习《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帮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严格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纪律要求的极端重要性;通过辅导学习市委书记《李诗同志在市纪委五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定政治方向、做思想上的“明白人”,严守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发挥表率作用、做实践中的“带头人”,自觉把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鲜明地体现出来的极其必要性。
二是学习重大工作部署。通过辅导学习市委书记李诗在市委五届七次全会上所作的《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 突破性发展工业经济 全面开创宜居宜业幸福之城建设新局面》的主题报告,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只有积极适应新常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以勤勉、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突破工作难点,把握工作重点,打造工作亮点,以创新争一流,以作为争地位,才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通过辅导学习《市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李诗同志在全市三级干部大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21”奋斗目标,认识到只有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才能展现新作为、实现新跨越。
三是学习法律工作知识。通过辅导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思想认识,增强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观念,强化了依法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辅导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领会了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理解了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明确了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责任,为依法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打下了思想基础。
四是学习本职工作业务。通过辅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提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特殊重要地位、主要职责、基本思路、主体业务,以及各级领导对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寄予的厚望,这对做好今后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明了基本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通过辅导学习《中共襄阳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工作要点》《贺家铁同志在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上级部门对老干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各级领导对老干部工作的主要意图,这对创新2015年全市老干部工作思路、谋划全局老干部工作要点具有很好地借鉴作用。(宜城市委老干部局 朱可学)